寻找年度创业人物,镇江新区宜地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开始啦!
Hey~ “创响宜地” 创业之星
评选活动
开始啦!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印发<镇江新区创业富民行动计划(2017-2019年)>的通知》(镇新办发[2017]63号)精神,大力推进创业富民,弘扬创业精神,树立创业典型,激发创业热情,营造创业氛围,在全区掀起“群众创家业、能人创企业、企业创新业、全民大创业”的新高潮。经研究,决定在全区开展“创享宜地”创业之星评选活动。
活动主题
宜地展风采 创业赢未来
活动时间
2017年6月-10月
评选对象
在本区范围内自主创办企业
取得较为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
海归留学人员、领军人才、大中专毕业生、
返乡农民、下岗失业人员、复退军人
等各类城乡创业人员
评选要满足哪些条件呢❓
💪 💪 💪
创业之星具有自强不息、坚韧不拔、勇于创新、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
创业创新成效显著,创业事迹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
⏰ ⏰ ⏰
创办的企业为2012年1月1日以后在工商、民政等职能部门登记注册,以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
✈️ 💰 👷
创业实体具有一定规模,成长快,市场前景好,当前经营状况良好,发展较稳健
带动效应明显,吸纳就业人员10人以上
评选方法
1.推荐方式
以镇、街道为单位进行推荐。各镇(街道)根据评选标准,择优推荐区域内涌现出来的创业典型人物。
2.评审方式
评审采取评审小组评分方式进行。
3.奖励方式
对最终评出的10名“创业之星”分别奖励1万元。对符合申报“创响江苏”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标兵和创业项目基本条件的,优先推荐申报。
评选步骤与工作内容
宣传发动阶段 (7月1日--7月10日)
组织推荐阶段 (7月11日--7月30日)
各镇(街道)依据评选标准,广泛筛选创业典型,确定人选后指导准备相关申报材料,按时报送至新区“创业之星”评选活动评审小组。
组织评审阶段 (8月1日--8月31日)
评审小组办公室对各镇(街道)上报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,并广泛征求各成员单位及工商、税务等有关部门意见,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,将被取消参选资格。
初步确定20名“创业之星”候选人提交评审小组。评审小组通过查阅候选人的申报材料,择优选取10名候选人。
集中公示阶段(9月1日--9月10日)
通过政府网站、公众微信、基层宣传栏等媒体开辟专栏,将10名“创业之星”候选人名单和事迹向社会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命名表彰阶段(9月中旬)
召开“创响宜地”创业之星表彰大会,对入选的10名“创业之星”进行表彰,颁发证书和奖金。
典型宣传阶段(10月1日--10月31日)
在电视台“走进新区”栏目、《镇江日报》新区专版开辟专栏,广泛宣传“创业之星”的事迹,营造全民创业的舆论氛围。激励更多的劳动者自主创业,掀起更广泛的创业热潮。
申报截止时间:2017年7月31日17时前
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请登录镇江新区人力资源网(www.zjxqlss.gov.cn)查询
联系人:王自力 电话(传真):83376067
文稿:吴伟 编辑:孙嘉吉